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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不法分子利用分钱手段 “调包”银行卡实施诈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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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日期:2009-12-16 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 点击:221 评论:0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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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0月27日,文山州西畴县蚌谷乡村民赵某某到西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:“自己10月25日在文山城南客运站内被2名不知名的男子在其上厕所之机,采取拾到钱包邀约他加入分钱的手段逼他拿出银行卡后,又用“调包”方式调包银行卡,骗走他外出打工辛苦挣到的血汗钱2.1万元,要求公安机关调查帮助挽回其经济损失”。
2009年10月25日,赵某某从广东打工匆忙赶回家看望生病的父亲,当到达文山城南客运站内准备转车回家时,在上厕所过程中,一不知姓名的男子假装在地上拾到钱包,邀约赵一起分钱,而另一名男子随后即出现说钱包是他的,就抢过赵装衣服的牛仔包翻开检查,并要求赵拿出所带的银行信用卡交给他们二人,并威胁说,若不给卡,他们就要打电话报警。随后,二人又逼着赵说出银行信用卡的密码,并将银行卡还给了赵。当赵回到家把患重病的父亲送到医院抢救,10月26日到银行刷卡取钱时,银行营业员告诉赵卡上无钱,而卡上的名字也不是他,赵又用自己手中的存折填写取款单取钱,并输入密码,银行营业员告诉他存折上的钱2天前已被他人取走。
案件特点:
(一)不法分子在选择对象时,往往利用农村人警惕性低,防范意识差的特点,观察是否是外出打工人员、是否有利可图,以便选择目标下手开展诈骗犯罪活动。
(二)作案分子为本地人口音,掌握外出打工人员赚钱辛苦,见到眼前利益容易贪图小便宜的心理特点,设计圈套假装丢失钱包又拾到钱包,用分钱手段通过“调包”进行诈骗,得手后立刻逃走。
(三)不法分子常选择车站、客车内或者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作案。
(四)不法分子系团伙性的流串作案,作案得手后便更换地方开始新的预谋作案,以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。
警方提醒:外出坐车或是到公共场所时,在商场、街头、车站等地方办事时要提高警惕性,加强防范意识,不要贪图小便宜,避免和陌生人谈论钱财的事情,以免上当受骗。 |
| 来源: 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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